近日,根据“树新形象、创新业绩”活动的要求,同时为进一步围绕项目审批打好服务牌,我分局在年初审批服务上推出两项新举措的基础上,再为规范环评工作使新招。对在日常项目审批过程中收到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梳理汇总,并向在杭的环评编制单位发出了告知书,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告知。
一个建设项目从现场踏勘登记开始到拿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一般要经历三个阶段,一是建设单位委托环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阶段,二是建设单位提交符合环保受理条件资料的阶段,三是环保管理部门作出行政许可的阶段。经历这三个阶段短的可能只要三、五天,长的却可能需要几个月。虽然三个阶段中只有第三个阶段才是环保管理部门真正可控的时间,而且分局已采取措施尽可能的提高审批效率,压缩审批时间,但建设单位往往将三个阶段看做是一体的,认为都是环保审批所花费的时间,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环保形象,在满意不满意评分过程中容易失分。我分局经过认真研究、仔细分析,认为在第二个阶段,建设单位委托环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后,会因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而需要来回“跑”多趟,影响了项目受理的时间进度。为进一步服务建设单位、规范提升环评质量,我分局向在杭的环评编制单位发放了告知书,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存在的地理位置描述不准确、项目工程分析环节中行业特征不突出、公示环节不够规范等15个问题进行了梳理汇总,要求各环评单位引以为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分局要求各环评单位的编制人员按照技术规范和相应法律法规编制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核人员真正负起审核职责。我分局从6月份起将每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情况(存在问题、退回次数、建设单位委托做环评到符合受理条件的时间、环评经费等)进行汇总并予以公布。
通过告知书的发放,我分局希望能在一定层面上引起环评编制单位的重视,继而起到提升环评质量的作用;更希望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情况汇总公布的实施,能更好地帮助建设单位选择环评质量过硬、收费合理的环评编制单位,推进项目审批服务工作。 |